关于印发《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9 浏览次数:1471
院党字〔201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
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现将《关于对我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对我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实施意见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党委《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实施意见》(合创先组发〔2011〕10号),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对我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评议内容
群众评议,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依据,将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发挥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
对基层党组织进行评议,主要内容是:(1)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情况。包括动员部署、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情况。(2)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3)承诺践诺情况。(4)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包括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执行党内各项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等情况。
对党员进行评议,主要内容是:(1)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包括学习政治理论、遵守法纪公德、弘扬师德师风等情况。(2)立足本职履责情况。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创新意识和工作任务完成等情况。(3)承诺践诺情况。包括承诺内容确定和公开,承诺事项兑现等情况。(4)对党组织书记及领导班子成员的评议还应包括组织推动和带头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等内容。
二、评议方法
开展群众评议原则上各系部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机关以党支部为单位,一般可采取会议方式进行。学院党委可派人参加下级党组织的群众评议。参加评议的人员主要是本单位的群众代表,代表构成要具有广泛性、代表性、知情性,人数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时间步骤
评议工作于3月份进行,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第一步,2012年3月5日-10日,征求意见、自查自纠。结合创先争优“回头看”和公开承诺工作,广泛征求师生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总结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查摆不足,提出改进的初步措施。
第二步,2012年3月15日-25日,召开会议、组织评议。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向参会代表通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党员自我介绍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参会代表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群众代表应有学生代表。
第三步,2012年3月20日-30日,通报情况、整改提高。及时将评议的结果通过召开会议、印发通报等适当方式向党员、师生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公示公开。根据群众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加强整改,坚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四、组织领导
各基层党组织要把群众评议作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工作组织,落实领导责任。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动本单位群众评议工作扎实开展,确保每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党员都接受评议。
(二)做好结合文章,搞好工作衔接。群众评议要与公开承诺、领导点评、活动相结合,与月度考核、迎评促建等工作有机衔接。
(三)注重结果运用,宣传先进典型。要全面掌握和认真分析群众评议情况,把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2012年“七一”表彰的重要依据。要大力宣传群众满意度高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事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务求取得实效,建立长效机制。针对群众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认真总结群众评议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巩固实践成果,建立和完善创先争优长效机制,保证工作落实。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请于2012年3月底前将组织开展群众评议情况报送学院党委办公室。
附件:
1、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群众评议问卷
2、党员创先争优群众评议问卷
3、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群众评议情况汇总表
4、党员创先争优群众评议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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